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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小的時候,長輩說去打撞球的都是小混混,撞球間環境複雜,

小孩子不要去,曾幾何時,撞球變成台灣之光,常拿到世界冠軍,

在體育節目常常現場實況轉播,世代已經轉變,觀念必須跟著變 。

前幾天有一則新聞,一棟在南港附近的大樓,拒絕香港電競選手入住,

而且管委會還發文公佈,要住戶集體配合拒絕,說他們有可能吸毒,

有可能打架 。這可能還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問題,但管委會那些長輩,

觀念還留在「打電動的小孩都不是好東西,都會吸毒、打架......」,

其實,電競運動已經列入奧運比賽的項目,台灣的電競團隊也常得獎,

它已是另一個台灣之光的運動項目,但人們沒有跟著時代進步,

觀念還停留在二、三十年前,也難怪會造成這麼大的隔闔與代溝 。

台灣有一位得到世界電競大賽冠軍的選手,其實他是台大經濟系畢業,

但他畢業後並不想進入金融相關產業工作,而是以電競為工作,

他的父母也非常開明,畢竟很多社會新鮮人的起薪也很難超過三萬,

但是他贏得一場比賽就為他帶來七百多萬的收入,利弊之間難以評估 。

時代在變,社會也在變,重點是我們的觀念也要跟著變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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