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書講的是丁神父的一生,他就是長頸鹿美語的 Jerry 叔叔,

從小在美國聖地牙哥長大,因為父親英年早逝,

所以他從法定打工年齡開始,就去打工賺錢補貼家用 。到了

十七歲,他決定要當神父,當神父是不能結婚跟有男女之情的,

就像我們的和尚一樣 。而他在血氣方剛之際,做出如此之決定,

實在是不簡單,可貴的是,他的媽媽也支持他的決定,只要她的

兒子能夠過得快樂 。重點是,之後他的神職工作,大部分的時間

都是在台灣奉獻,照顧台灣的孤苦無依,徹底實現愛的真諦 。

後來回到美國求學,竟把美國當成是「外國」了 。

 

書中述說在他的成長過程中,也遇過很多次戀愛的機會,尤其

是在他二十歲到四十歲時,這段也是雄性賀爾蒙分泌最旺盛的時候,

好幾次他都想乾脆還俗做個一般人算了,但每次他有這種想法時,

冥冥之中心底又會浮現上帝交給他的使命感,繼續奉獻心力給大眾 。

台灣有這麼一位這麼好的神父來服務,實在是三生有幸,早年台灣

經濟較為落後,多數人民生活窮苦,就有這麼一群無私奉獻的人,

甘願將他們的青春投注在這塊土地上,心裡有無限感恩,感謝他們 。

 

丁神父說他的生命過程中,有很多機會讓他的生命更豐富,例如,

他原本不會演講、不會拍戲、不會唱歌表演,後來都是因為有貴人

指導,或者叫他不妨試試看,反正生命就是一場玩樂的過程,嘗試

也無損當神父的神職,聽了前輩的鼓勵之後,他也願意去試試,

因此有了後來多彩多姿的生命 。雖然他是天主教的神父,不過,

他也願意接觸佛教靜心打坐、瑜珈......等不同宗教,吸收他們的優點 。

 

他真誠不掩飾,遇到喜愛的女孩,他也承認會心跳不已、內分泌失調 。

他不評斷別人,而是用寬容的角度去看待事情,就如同教宗方濟各

所言 : 「我憑什麼去評斷呢 ? 」。他認為真正可以幫助別人做個好人

的方法,就是內心要有愛,任何事情只要能對別人產生「慈悲」與

「包容」,就是有價值的事 。唯有內心懷著愛,關心別人,才會是

一個真正成功、完滿、快樂的人生 。

 

從一次的演講比賽的經驗中,讓他體悟到「說故事」其實是最好的

人際講通方式 。想要傳達一件事情固然很重要,但一定要把人性與

個人情感融入你想傳播的內容裡,才能讓人有共鳴 。他說故事的

原則,其實只有幾個要素,一是幽默,二是真實,三是要有意義,

富有價值觀與啟發性,或帶有感動等元素 。他學會了將個人的經驗

與想法口語化、視覺化,並把故事變成一幅幅的畫面,進行人際

溝通,反而成為他的個人特色 。完美故事的六大元素 : 幽默、真實、

啟發、描寫、價值、美感,讓感官舒服,心也就感動了 。

 

聖經裡有句箴言非常有知慧 : 「不要只幫助那些可以給你回報的人,

而要幫助那些沒法回報你的人 。」無論何時,對周遭事物總保持

那樣友善的態度 。人的態度可以抵抗周遭的環境,也就是說,

環境不一定能牽制我們的生活 。遇到問題或失敗,總會用比較

正面積極的角度去思考,不管遇到什麼,都像上了一堂課,學到

新的東西 。就算失敗,還是有收獲,無須讓自己陷入低潮或生氣 。

 

他也喜歡佛教講的「覺知」概念,人應該去感受我們周圍的事物,

消化我們觀察到的體驗,認清自己在世上的角色,生活才會像朵

蓮花一樣,不斷綻放 。他用愛感染這個世界,而且不吝分享 。

耶蘇說 : 「溫良的人是有福的」,因此他認為最好的人生態度,

是要抱持謙虛,可是並不是要我們感覺比別人軟弱,而是一種

時時保持對自己誠實的狀態,知道自己是誰,可以做什麼,

不可以做什麼 。

 

不要忘記,努力尋找黑暗中的那道「光」,因為人生遇到的事情,

通常都有意義在裡頭,我們不該忘了從轉念當中,尋找人生的真諦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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